七三籤 |
辛丙 下下 |
籤 詩 |
1.憶昔蘭房分半釵。 |
籤詩翻譯 |
1.回憶往昔在居所互定盟約(分半釵:雙方各執釵的一半,以誓盟約。) 2.而如今忽然違背誓言(乖:背離。) 3.痴心等待此事能有好結果(不死心等待能有好結果) 4.到底這事情還是不能和諧啊(事情終究不容易) |
本籤重點 |
1.事情有差錯不和諧、不湊巧,故終不能如願。 2.若與人有約,當防毀約,更防事後有糾紛。 3.各種好事,當防變卦。 4.事情一旦去了,就不再回頭了 |
清涼月解 |
◆愛情 ◇若問姻緣何時來? ◇若問當前心儀的對象可否追求? ◇若男女分手欲求挽回或當前關係不和諧者 ◇雖然曾經相知相憶又相愛,但由於時局不湊巧或人的變心,此段戀情只能成為追憶。既然對方都已經變心了,時局也不同以往了,那你還期待什麼呢!放下吧!因為你還有新的戀情在後面等你呢! ◇ 總結,愛情求得本籤者,剛開始雖然曾經遂意一時,但是人性難免會變心(花心),而令愛情走樣,因此導致你的傷心、難過,而勢必要曲終人散,即使痴心的等待,也一樣不會有好結果,因此建議,早早放下這種傷痛的愛情吧! ◆工作、換職 ◆事業 1.此事業一旦衰敗了,就再也不能興起了。(這大概是黃昏事業吧!) 2.若合夥事業者,代表盟友違背契約,而導致事業停擺,以致這個事業將曲終人散。 ◆考試、升遷、升官、競賽、錄用 ◆失物、尋找 各種東西、人、寵物一旦遺失,就再也找不回了。即使痴心的找,也找不到了。 ◆治病 |
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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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 意 |
名利無。訟休爭。婚事吹。孕多驚。(吹本作娶) → |
東 坡 解 |
事多離散。難望再成。痴心未解。尚自客情。 自情→有縈情 |
碧 仙 註 |
訟事有阻。問財成空。 訟空→婚姻莫問。財利落空。 |
解 曰 一 |
此籤事多散。艱再合。雖強合。終不久長。 病險。訟不吉。功名虛喜。婚主重娶。終不到頭。 行人不至。孕驚恐。墳宅空虛也。 |
釋 義 一 |
言婚不諧。訟者休問。名利始終更變。決難永保。 但人之痴心未絕。徒勞指望。凡事皆難。不止名利也。 孕不成。子難養。雖無鼓盆之怨。亦有陰人之損。 (註▼鼓盆或指包公之烏盆案。謀財害命。搬屍窯洞。火化造盆) |
解 曰 二 |
此籤戒勿輕信。凡事與人有約。始雖和合如意。亦是巧言虛花。終無準實。如婚姻之轉瞬敗盟也。及早參透。免自擾累。或可另作亡羊補牢之計。若終受愚弄。非徒無益。而受害多矣。人情如此。其可不知悟乎。 |
釋 義 二 |
蘭房。指女子閨閣之地。分半釵。各執釵之半。以為信也。人情始約之稠密。大都類此。信音乖。情意中變。翻雲覆雨之習態也。則知此婚已不可合。此事已不可成明矣。連理。比夫婦成雙之義。癡心指望。繫念不已。自坐癡迷也。謀不可合之婚。圖不可成之事。是以到底無成。旁觀早已知之。當局者苦不知悟耳。占此可以知返矣。 |
占 驗 |
一人為子擇媳。占此。不信籤意而強成之。 其子婚。不數月。出外經營。失意浪蕩不歸。 其媳堅志。苦守清節以終。其驗如此。 又(清)光緒間。晉江縣。有人為其妻問病。占此。竟斷絃。 |
籤詩故事一 |
王昭君憶漢帝 昭君,歸州人,是漢元帝宮女。匈奴和親時,昭君上書皇帝讓她和親。 嫁單于後,昭君的心不曾忘漢王。曾上漢帝書說:「臣妾僥倖當後宮妃子,以為身在宮中,死了也能留名,沒料到被畫師陷害,遠嫁番邦。是我命不好,奈何我還有父有弟,願君王因為可憐我而疼愛他們。」 |
籤詩故事二 |
齊侯興師伐蔡 桓公二十九年(前657年),桓公和蔡姬在水中遊玩,蔡姬晃船,桓公心怕,阻止蔡姬。蔡姬不聽,晃個不停。齊桓公出船,大發雷霆,把蔡姬送了回去。 蔡國也不高興,把蔡姬又嫁給別人。 桓公發怒,興兵討伐。 桓公三十年春(前656年),齊桓公帶領魯、宋、陳、衛、鄭、許、曹七國諸侯伐蔡。 (此故事意味,事剛開始,雙方雖然情同意合,但是事後雙方毀約,而後卻戰爭一場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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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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