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六籤 |
辛己 中平 |
籤 詩 |
1.三千法律八千文。 |
籤詩翻譯 |
1.一切因果報應條文多如麻 2.這事如何跟你說清楚 3.一切善惡,都是自作自受。 4.禍福果報,就此中分。(意即,若決定以善而行者,則未來善報之。若以惡而作者,惡報必隨之。) |
本籤重點 |
1. 這件事情,你要自己思考,自己決定,你心理應該有個譜才是。 2. 思考的原則;只要事情的出發點是「善」,那你就可以做。反之,若做此事的用意是「惡」那你就不當做。 3. 你要知道;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,不是不報,時機未到。 4. 考慮事情當不當作,你要自思; 5. 這次的決定,將關鍵你未來的禍福,所以要理性想清楚。 ◆各種求問,請參考以上,自行思考,自行決定。 |
清涼月解 |
◆愛情 ◇ 若單身問姻緣何時來?可不可求姻緣? ◇ 若問當前心儀的對象可否追求?當前的愛情可否進一步發展? ◇若愛情不睦或分手者,或關係困頓者,此段愛情要如何走下去,該不該繼續下去,這都是你自己要審慎的,也是你自己可以思考而得到答案的。 ◇ 總結,若選擇姻緣者,若知對方品德很差、好賭、好鬥、作姦犯科等等問題時,那你還要選他嗎?像這類似這些問題,那就是你要自己思考的。若決定錯誤了,那命運也從此中分了。 ◆事業、工作 |
相關連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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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 意 |
問公訟。且審理。求財祿。當揣己。 公審→爭斷 |
東 坡 解 |
吉凶多變。非止一端。言不盡意。當以心觀。 |
碧 仙 註 |
訟庭有險莫求尋。只恐憂疑亂了心。 → |
解 曰 一 |
此籤謀事。陰人議論不盡。當以心觀。積善福來。 積惡禍胎。修善避惡。宜自先覺。 婚宜審擇。財未遂。病不防。訟主凶。宜作福。方吉。 |
釋 義 一 |
言吉凶通塞。當遂所占之事。以理推之。 如作善降祥。作不善降殃。所謂此中分也。 求功名者。初未遂。後顯擢。 凡事營謀。有二條路。占者宜審決於善趨惡避。 切莫貪取躁進。大抵先憂後喜也。 |
解 曰 二 |
此籤謀為陰事。神不之告。如法律操自官府。豈得預行宣洩。唯是禍福無門。全憑善惡判斷。所為善。自應得福。所為惡。自應得禍。禍福之機。人自知之。將求福而避禍。可不急去惡而遷善哉。 |
釋 義 二 |
律文。刑書也。三千。以罪條言。八千以字數言。生死輕重。權歸刑曹。非外人所得與聞。故云如何說與君也。然有不可知而可知者。決之於善惡兩途而已。善惡唯人自作。則禍福亦唯人自求之耳。蓋凡事當務善以去惡也。聖意深切著明。人其凜之。 |
占 驗 |
一生人場畢。自謂文字得意。占此竟無名。後收原卷觀之。 前場密圈擬元。後場則塗抹不堪矣。此三四兩句之驗也。 又余姑丈。龔慎齊。明經當廩保時。占財氣。得此。 時府試挨保無贄。敬惟院試每人送百文計。文武塗并進。 一生三款。合算得銅錢八千文。籤經之明示。其驗如此。 又(清)光緒。己卯。泉州南臺寺。文會晉江。 邱生帶籤普。在大魁殿用錢卜此。後鄉闈。惟邱生卷八次到取中。 此亦八千文。及與君數字之驗焉。王錢謹識。 |
籤詩故事一 |
蕭何註律 漢朝。蕭何,沛郡,豊地方人。未顯貴時,曾當訟師(替人打官司為業的人)。 後來助漢高帝平定天下,為宰相,有功勞而封為酇侯。 漢既統一,只靠約法三章,無法長久治理天下, 就命令蕭何制定法律,使人民知道如何守法。 |
籤詩故事二 |
申屠嘉檄召鄧通(申屠,複姓) 申屠嘉也在漢文帝時任宰相,而鄧通作為弄臣極受漢文帝之寵。一回申屠嘉上朝奏事,鄧通就站在皇帝身邊,態度傲慢不恭。申屠嘉奏事完後,砲口立即對準鄧通,說:「陛下幸愛群臣則富貴之,至於朝廷之禮,不可以不肅!」這已經是在教訓皇帝了。 隨後,申屠嘉命鄧通親至丞相府;鄧通嚇壞了,但不能不去。「通至丞相府,免冠,徒跣,頓首謝嘉。嘉坐自如,弗爲禮,責曰:『夫朝廷者,高皇帝之朝廷也,通小臣,戲殿上,大不敬,當斬。史今行斬之!』通頓首,首盡出血,不解。」(以上《漢書˙卷第五十三》)總算漢文帝隨後派人召喚鄧通,這才救他一命。 (故事喻;律法、因果,犯之不得,違者難逃制裁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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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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